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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青田县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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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青田县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研究决定,青田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下半年青田县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青田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青田县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以2021年9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4.在2021年9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5.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5年9月28日至2003年9月28日期间出生);

5.招聘岗位户籍、年龄、工作经历等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招聘计划表备注栏。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8日8:30—12:00,14:30—17:00。

报名地点:青田县会展中心一楼大厅(少年宫路63号,县政府后门正对面)。

符合报名条件者应如实、准确、完整填写《青田县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自行下载),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免冠一寸照片1张。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时间2021年10月10日上午9:00—11:00。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10月8日14:30—17:00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开始前2天,相关人员确认放弃面试的,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总成绩。

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根据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1.疫情防控工作按最新要求和规定执行,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2.本次招聘岗位专业主要参照《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置,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报考,并以用人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3.凡与招考国有企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职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5.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聘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6.本公告涉及招聘单位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岗位聘用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2021年下半年青田县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7.青田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青田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578-6830172

附件1:2021年下半年青田县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青田县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青田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青田县金坑电站有限公司

青田县砂石料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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